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申请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推免申请认定期间无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申请期间无纪律处分)。
3.身心健康,符合体检要求,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科研任务。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 分,专业排名按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在前 30%(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记录)。
二、综合考核
综合成绩=课程成绩+创新素质
1.课程成绩
以本科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
课程成绩=申请人平均学分绩点/参评最高平均学分绩点*80
2.创新素质
创新素质包括科研成果(论文/专利)和竞赛获奖,每位申请人按 5 项积分,具体参照《陕西科技大学推免生创新素质积分办法》进行计算。
创新素质=申请人创新素质积分/参评最高创新素质积分*20
(1)考核认定办法
学院成立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 5 人),对申请人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申请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每位成员要明确给出审核、鉴定、答辩意见并签字存档。未通过审核、鉴定、答辩的,不得纳入综合测评成绩计算体系。学院考核环节全程录音录像,考核结果公开公示。
(2)同一项成果多次获奖的以最高获奖等级计分,不得重复计算。
(3)竞赛获奖、论文、专利等成果须以陕西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在申请推免资格当年 8 月 31 日之前获得证书或正式见刊发表。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申请人推免遴选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范围。
3.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4.对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培养潜质的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申请人不能获得推免资格。
三、申请流程
(一)报名时间
推免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 12:00,过期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二)申请方式
1.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扫描下方二维码如实填写信息。
2.纸质版: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机电学院307办公室。
(1)《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签名须手写);
(2)居民身份证及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复印件;
(3)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4)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授权专利等(论文只需图书馆开具的收录证明,专利只需授权证书复印件)。
3.电子版:申请人需将《陕西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签字后生成pdf文件)、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学术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拍照打包发送至邮箱hehang@sust.edu.cn,邮件用“学号-姓名-2025推免”格式命名,图片须清晰可见。
注:本科期间成绩单和成绩排名由教学秘书统一提供;未按规定时间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的不再受理推免申请,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成果不予积分。
四、推免资格认定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本工作细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成绩核算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2.推免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认定,成绩并列需进行排序者,由工作小组讨论择优确定排序评判依据。
五、注意事项
1.论文署名仅限于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专利署名仅限于申请人为第一发明人(指导教师为第二发明人)或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人为第二发明人);如竞赛获奖证书未下发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如以团队形式参赛,获奖证书上仅显示一名参赛队员或无法根据证书判断排名的,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署名信息或获奖公示名单。
3.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1)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有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体检结果不合格的。
六、推免工作小组成员
组 长:杨立军、夏祥林
副组长:李晨、景马良
成 员:袁越锦、何乃如、杨玮、李明辉、张昌松、张斌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老师
联系电话:029-86621740
办公地点:实验楼2B307
八、其他
本细则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