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葛正浩
副 主 任:袁越锦 景马良
委 员: 张功学 杨立军 李明辉 杨玮 张彩丽 张昌松 王涛 孙军艳
秘 书:王文娟
二、工作职责
1、研究和确定机电工程学院本科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制定有关学院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的方案、政策和措施,制定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2、提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对学院各类课程教学岗位的设置进行研讨;
3、提出学院专业设置、调整和改造方案,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4、 研究和决定学院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报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5、全程监控学院本科教学过程,对学生的学习表现和教学环节进行评估;
6、指定教师对课程考核合理性进行确认以及课程教学目标达成度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对专业毕业要求达成度进行评价。
三、其它
1、机电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四年;
2、机电工程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定期开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出席,其决策结果方为有效。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4、本条例由机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