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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9/05/13 申正 点击:[]

各位同学:

为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我院已制定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实施方案。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对象

1、参赛人员:

我院全体本科生及硕士、博士研究生,其中要求2016级、2017级本科生参加项目一项,鼓励高年级学生以及研究生组队参赛,鼓励研究生、本科生采用阶梯型团队模式组队参赛。

2、参赛组别:

(一)创意组。

(二)初创组。

(三)成长组。

(四)师生共创组。

 

三、评审规则

请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查看具体内容。

 

四、赛程安排

(一)参赛组队、报名阶段

第五届大赛参赛项目必须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我校报名开始时间为201945日,截止时间516日。

(二)相关材料提交

参赛团队必须于516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并以班级为单位在515日、16日晚730-930向机电学院学生会办公室2B311递交电子版及纸质版创业计划书等有关参赛报名材料。

(三)培训阶段参赛学生培训(519日前)

(四)院级初赛(520日)

(五)校级初赛项目优化(5-6月)

(六)省级复赛阶段(7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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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障机制及激励政策

对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学生,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奖励办法》,获得国家级第一、第二、第三奖励级别的,每队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1500元,获得省级第一、第二、第三奖励级别的,每队分别奖励1500元、800元、500元。对参加比赛的本科学生,根据《陕西科技大学各类第二课堂活动积分办法》,按照获奖等级给定第二课堂学分,在各类评奖评优和免试推荐研究生时给予相应加分。对参加比赛的研究生按照获奖等级在学业奖学金评定过程中给予加分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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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条:关于举办陕西科技大学第九届工业工程改善创意竞赛 暨“陕西省第十届工业工程改善创意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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